- 停气通知(3-1)
- 因寿蔡路景观桥工程建设需要,燃气管道需迁移。特决定2017年2月24日20:00至2017年2月
寿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桥国际产业园:
为保障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工作顺利进行,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本着“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原则,县物价局与县房产局、县财政局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提出方案并报经县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楚都小区公租房租金:3元/月/平方米;
2、寿滨小区公租房租金:3元/月/平方米;
3、城南小区公租房租金:2元/月/平方米,城南小区公寓型公租房:1.5元/月/平方米;
4、新桥国际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3元/月/平方米。
二、本通知自2016年元月1日起执行。原寿县物价局2013年公布实施的《关于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寿物价[2013])38号)同时废止。
2017年2月28日
温馨提示:本内容地址http://m.shouxianrc.com/article/articledetail-687.html转载请注明,以上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资讯信息来自寿县人才网(寿县地区最大的寿县人才网,寿县人才网)